关于上诉人何林与被上诉人徐安文、张建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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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发布日期:
2022-09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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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(2022)苏01民终6276号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何林与被上诉人徐安文、张建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,已经审理终结。因你下落不明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,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(2022)苏01民终6276号民事判决书。判决结果为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二审案件受理费12733元,由上诉人何林负担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 特此公告。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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