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7日,江宁法院淳化法庭的法官来到淳化街道中圩村崔某的病床前,公开合并审理了两起涉及同一被告崔某的债务纠纷案。法官在当事人病床边开庭审理案件,在社区和村邻中产生较大影响,一些村民还旁听了庭审。
这起案件是亲情关系引起的债务纠纷案。三原告诉称,他们系被告崔某的外甥、外甥女。2000年1月8日,崔某因建房需要向三原告借款35000元,2007年12月17日,崔某因治病需要,向三原告借款10000元,合计45000元,一直没有归还,现要求法院处理。今年4月17日上午,三原告委托代理人到法庭,向值班法官咨询,要求尽快处理此案。淳化法庭经了解,得知被告崔某患骨癌卧床不能行走。为了满足当事人的要求,法庭指派专门人员于当天下午2时,到被告家就地开庭审理。庭审中,崔某承认欠款属实,因生病无力偿还,愿意用房产抵债。因崔某的房子系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子,又涉及到其他利害关系人,加之需要财产评估,所以开庭时没有达成以房抵债协议。休庭后,考虑该案特殊情况,法官第二天就到被告处直接送达了民事判决书,并进行了宣判,判决被告崔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率之日起30日内,还清债务。淳化法庭这一做法,得到了被告崔某亲戚及村邻的好评。